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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发改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

土言土语 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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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61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将《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9日


附件:

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要求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用地保障水平现就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以下称人地挂钩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制定实施人地挂钩政策通过规划总量调控计划单列下达用地优化安排满足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定地人地和谐根据吸纳农业转移进城落户人口指取得城镇户籍的进城农业人口以下简称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其用地需求促进城乡建设相协调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

坚持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已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执行人均用地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坚持改革创新规范运作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完善用地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安排进城落户人口各类用地优化各相关指标测算流程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政策实施跟踪分析机制不断提高用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尊重意愿维护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完善权益流转机制

目标任务2018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衔接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设用地供应制度2020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区域和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更加优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为如期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

二、主要措施

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按照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的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目标综合考虑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存量水平等因素确定进城落户人口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标准为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100平方米标准安排100-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照人均80平方米标准安排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50平方米标准安排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实施规划统筹管控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和修订时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人口规模等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有用地规模确实无法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的可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改进用地计划安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国家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充分考虑各省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规模合理分解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根据所辖各市县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规模专项安排进城落户人口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组织城镇建设时优先安排吸纳进城落户人口镇的用地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各县要根据有关规划和计划按照方便进城落户人口生产生活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住房特别是落户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产业用地鼓励各地盘活存量城镇建设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旧村庄旧宅基地和闲置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在满足农民安置农村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可将节余的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建设

三、组织实施

落实地方责任各省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人地挂钩机制实施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本地实际可对进城落户人口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幅度控制在10%以内对非农业转移落户人口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人口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安排建设用地

强化部门协同建立推进人地挂钩机制的部门协作机制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参与加强配合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建设用地需求制定和实施进城落户人口用地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镇规划用地结构布局以及住房和市政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及结构预测等公安部门负责核实汇总下一级人民政府报送的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据提供给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人地挂钩机制的重要依据

规范政策实施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户籍管理的监管防止出现为片面追求城镇化用地规模而更改户籍农民被市民化等现象保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口土地等基础数据跨部门共享对进城落户人口和城乡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准确解读人地挂钩机制的重要意义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形成广泛共识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做好总结评估各省人民政府要对人地挂钩机制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向国土资源部报送有关情况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跟踪分析机制每年开展总结评估进展情况向国务院报告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研究推广对于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不断完善政策确保人地挂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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